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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Y0469口罩检验报告的处理周期和费用

  YY0469-2011医用外科口罩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标准,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。自2013年6月1日起,废除《YY0469-2004》对《YY0469-2011医用外科口罩》的具体技术要求和检测要求,

  现在我们给大家了解一下:

  1.外观:口罩外观应整洁,形状完好,表面不得损坏和污渍。

  2.结构和尺寸:佩戴口罩后,应能遮住佩戴者的鼻子。口至下颤。设计尺寸和允差应符合标志。

  3.鼻夹:口罩上应配有鼻夹,由可塑性材料制成。鼻夹长度不小于8.0cm。

  4.口罩带:口罩带应佩戴方便。每个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处的断裂强度不得小于10N。

  5.合成血液穿透:2ml合成血液以16.0kpa(120mmHg)的压力喷入口罩外侧后,口罩内侧不得渗透。

  6.过滤效率:细菌过滤效率(BFE):口罩的细菌过滤效率不小于95%。颗粒过滤效率(PFE):口罩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不小于30%。

  7.压差(p):口罩两侧气体交换的压差p不应大于49Pa。

  8.阻燃性能:口罩材料应为不易燃材料。离开火焰后,口罩燃烧不超过5秒。

  9.微生物指标:细菌菌落总数CFU/g:≤100大肠菌群:绿脓杆菌不得检测。

  金黄色葡萄球菌:不得检测。

  溶血性链球菌:不得检测。

  真菌:不得检测。

  包装上标有灭菌或无菌字样或图表的口罩应无菌。

  10.环氧乙烷残留量:环氧乙烷灭菌口罩的环氧乙烷残留量不得超过10ug/g。

  11.皮肤刺激:口罩材料原发性刺激指数不得超过0.4。

  12.细胞毒性:口罩的细胞毒性不应大于2级。

  13.迟发型超敏反应:口罩材料应无致命反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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